宁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宁城县政府组成部门,为科级行政单位。核定公务员编制13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人员编制12个。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2人,其中公务员17人,事业人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储备人才3人。内设5股2室1中心,分别是办公室、科干股、公务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培训股、人才流动开发股、事业人员档案室、农村人才资源开发与储备中心。其中事业人员档案室为独立股级事业单位,下属准科级事业单位人才流动培训考试中心。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宁城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人事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人事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结构调整,对全县人事人才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三)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职工待遇审批;(四)研究制订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五)按照《公务员法》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六)负责县委、县政府授权人事局管理承办的考核、任免、审批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七)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岗位设置、职称聘任和继续教育工作。(八)负责政府序列科级以下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人才储备工作,对全县人才交流、人才市场的发展、规范和人才中介机构进行研究综合管理;(十)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