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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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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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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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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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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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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惩戒工作 |
公务员法 |
1、单位申请。2、调查取证。3、审核定案。4、公布结果。 |
按规定期限 |
公务员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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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
公务员法 |
1、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工作人员实施考核,并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2、审核《备案表》和考核结果,对不称职和基本称职人员情况作具体说明。3、受理申诉 |
随到随办或讨论通过后若干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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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奖励工作 |
公务员法 |
1、下达指标2、单位评选逐级上报。3、考机构审核。4、报上级政府批准公布 |
讨论通过后3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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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奖励工作 |
公务员法 |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由表彰单位公布范围、条件、程序(或与表彰单位联合发文)。2、在一定范围内自下而上进行评选、逐级上报。3、报批或发文、开会表彰。 |
按规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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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环节干部任免 |
公务员法及相关文件 |
1、核对该单位编制、职位、职数设置情况,进行初审。 2、提交局长会议讨论。 |
讨论通过后3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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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干部)录用 |
公务员法 |
1、综合平衡后编制录用计划并按权限报批。2、发布招考简章。3、报名、资格审查 。4、按有关要求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5、报批录用 |
按上级规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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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 |
单位填写相关表格,附连续两年考核结果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到人事局审批。 |
随到随办 |
工资福利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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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职务增加职务工资、调整级别工资 |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 |
单位填写相关表格,附连续两年考核结果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到人事局审批。 |
随到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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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职务岗位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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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相关表格,附连续两年考核结果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到人事局审批。 |
随到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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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人员工资确定 |
国发[993]79号等文件 |
单位携带本人档案,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到人事局审核确定。 |
随到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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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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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携带申请报告直接到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 |
随到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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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办理 |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 |
1、到龄人员:由单位直接填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携带个人档案及照片一张到人事局审批。2、病退人员;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后按上述程序办理 3、公务员提前退休: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按第一项程序办理 |
随到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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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改革实施意见>通知》 |
1、单位组织提名。2、征求群众意见。3、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照本单位岗位职责及申报人任职以来的表现,在民意测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写出推荐意见。4、县人事局审核推荐上报.5、初级职称委托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6县人事局核准并颁发证书. |
按上级规定期限 |
科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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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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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达聘任指标。2、单位呈报。3、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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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 |
以人事部对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为准 |
组织报名、考试,发放考试合格证 |
按上级规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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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干部调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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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地调进: ⑴调出方发函与人事局联系; ⑵征求拟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⑶发调档函 ⑷审核档案,按权限审批后,发调令 ⑸办理行政介绍信 2、本市调出:⑴本人申请,填写《干部商调表》,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人事局; ⑵按权限审批后向拟调方发函;⑶调档; ⑷收到调令后拟调方办理调动通知及行政介绍信 3、市内调动: ⑴本人申请填写《干部商调表》,经调出、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盖章报人事局。 ⑵按权限审批后办理调动介绍信手续。 |
按规定期限 |
人才流动开发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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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及当年中央、自治区、市文件规定。 |
1、召开军转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下达指令性安置计划。2、会同组织、监察部门阅看军转干部档案,进行立项积分、核实。3、召开选岗会议,落实安置单位4、安置单位接收档案,并做好接收安置准备工作。5、上报安置方案、发出安置通知书6、办理转业干部上岗报到手续。 |
按上级规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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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试 |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有关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通知》 |
组织报名、考试,发放考试合格证 |
按上级规定期限 |
培训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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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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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借阅 |
档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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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人员档案馆 |